近日,网上出现一份中国民用航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,内容显示:
经论证,您申请公开的“3.21”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,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,根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十四条、第三十六条第( 三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。
如您认为本告知侵犯了合法权益,可根据**********,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(后略)
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
2025年5月19日由于未在任何公开、官方渠道找到原文,不保证此内容的真实性,请大家自行判断真伪,并承担在墙内传播可能造成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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